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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30 18:11 浏览次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概况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省地矿局)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矿产地质处等13个处室,下属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等15个事业单位。2023年省地矿局在职人员为5355人,离休人员20人,退休人员8615人。部门主要职能: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承担全省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资源保障及地质环境事业规划;开展地质研究相关工作等。

(二)部门(单位)预决算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部门预算表》,省地矿局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为36.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5亿元,事业收入20.13亿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45亿元,其他收入2.14亿元。根据《2023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部门决算表》,年中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亿元,调减事业收入1.01亿元,调减其他收入0.96亿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1.45亿元,调整后省地矿局部门收入预算为36.77亿元。

根据《2023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部门预算表》,省地矿局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为36.03亿,其中基本支出16.67亿元,项目支出19.37亿元,根据《2023年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部门决算表》,年中调整增加基本支出0.66亿元,上缴上级支出1.45亿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45亿元,调减项目支出2.81亿元,调整后2023年省地矿局部门支出预算为36.77亿元。

2023年省地矿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规模为32.87亿元,追加抵消事项后预算执行率为97.24%,其中:基本支出17.33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项目支出15.54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3.87%;结余分配1.01亿元。

(三)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做精做强地质勘查主业,一是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二是践行绿色发展,加大勘查力度;三是加强科技攻关,增强地矿核心竞争力,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奋力建设全国一流新时代现代化地质强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评价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省地矿局批复的整体预算资金36.77亿元。

评价目的: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聚焦部门预算管理的关键点和薄弱点,对部门预算整体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客观反映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业务实施效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摸清部门收入、资产情况,对部门运行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切实可用的意见建议。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设计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等方面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客观反映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业务实施效果。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省地矿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省地矿局主要项目支出由事业收入进行保障,但由于市场客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具体子项目立项时间与“一上”、“二上”存在时间差异,省地矿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只能按照连续性项目及市场推断确定业务类项目预算资金规模,其余预算安排均有明确、细化的预算安排,不存在“先排钱、再谋事”的问题;预算安排按项目、资金用途进行分配,不存在交叉重复;部门预算能基本如实反映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数未超过当年预算,但较上年度增加77.71%。

2.预算管理。省地矿局财政结转结余控制良好,预决算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按照要求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本建立了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但个别单位针对收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存货方面的部分流程缺乏控制措施;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但存在个别事项核算不够规范、个别项目列示其他类似项目资金等情况。采购活动合规合法,但存在个别合同签订不规范的现象;部门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执行绿色采购等政策。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较为规范,资产使用效率较高,但部分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部分资产使用状态登记错误的现象。

3.绩效管理。省地矿局按规定设立了整体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能匹配度较高,但与具体项目匹配度较低,难以分解为具体项目,个别指标制定不够科学;按要求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但第三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4.部门履职效能。省地矿局基本完成当年重点工作任务;但绩效自评工作客观性不足,部分项目复核结果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经抽查三个重点项目,其中一个项目复评结果为“良”。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扎实有效。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思路举措,研究制定1+6系列文件,配合举办全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学习六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牵头成立沿黄九省(区)新时代英雄地质队创建联盟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果。承担找矿类项目320余项,新发现矿产地30余处,新圈定找矿靶区48处,新增资源量金55.2吨、铜2263.5吨、铁矿石3575.4万吨、稀土氧化物20万吨、石墨矿物32.8万吨,富铁矿预计新增资源量1000万吨以上。

三是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彰显新作为。主动融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确定8类21项重点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扎实,对业务的约束力、指导性作用不够显著。

(1)重点工作任务、预算安排、绩效管理间匹配性不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管理、预算项目管理、绩效管理之间的匹配性不足,导致绩效指标对业务缺乏约束力、指导性不足。主要原因为省地矿局存在较大的经济指标压力,重点考核各单位、部门、实体的经济指标,导致各单位更加重视业务的完成情况;而在实现职能目标或业务工作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耗费,在年初难以进行估计,多项业务内容对映一个预算项目,且未进一步分解预算,从而弱化了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和业务边界。也造成目前绩效管理工作难以预算为抓手,梳理职能业务的产出和结果。

(2)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科学,部分指标存在完成值与目标值差距较大、虚化的问题。

(3)省地矿局部分项目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自评报告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未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

2.下属单位发展均衡性不足,对外投资企业顶层设计不够完善。一是省地矿局总体经营较为稳定,但各下属单位发展规模、经营获利能力不均衡,在现行经济压力下,个别单位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二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注销清理工作未完成,针对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流程不明确。三是由于历史原因,省地矿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向其投资企业出借的部分资金尚未收回。

3.部门内部控制水平待提升,个别单位会计核算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收入确认等内部控制流程不够完善,缺乏对合同进度确定流程的控制,个别单位会计核算有待加强。

四、意见建议

(一)科学精准编制项目预算,提高绩效管理业务水平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可调整机制。绩效目标制定应以预算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与提出资金需求的业务处室充分沟通,设置出科学合理、真正反映支出效果效益的指标,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建立项目调整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申报表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的约束性、指导性。

2.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确保绩效结果真实,及时召开绩效评价工作研讨会,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结果客观、真实。

(二)进一步挖掘行业需求,优化产业结构

1.强化需求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基本定位,抢抓国家重大发展机遇,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总体格局,分析省内对地质工作的新需求,保证业务基本规模。各地勘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掘重大项目“压舱石”,稳住业务基本盘。在地勘主业引导行业需求,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升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

2.加强企业制度设计,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制度和规则设计,立足行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省地矿局发展战略,聚焦主责主业,事企融合,适应财务承受能力,优化资本结构,及时完成企业管理模式评估工作。强化参股企业管理,依法行使股东权责,严格财务监管,有效保障股东权益。

(三)强化成本管控,深化业财融合

1.强化核算报告,实现合规精准。建立健全统一的财务核算和报告体系,统一部门内会计政策,统一核算标准和流程,确保会计核算和报告规范化、标准化。强化决算管理,通过财务决算复盘经营成果、全面清查财产、确认债权债务、核实资产质量。构建业务与财务相融合的财务报告分析体系,开展价值跟踪分析,准确反映价值结果,深入揭示价值成因,更好地用财务语言反映部门发展生态。

2.强化成本管控,实现精益科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无预算不开支,健全全要素、全生命周期成本费用管控机制。抓好过程管控,通过科技创新、工艺优化、协同采购、供应链管理等方式,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创新管控方式,推进成本绩效管理,开展多维度成本分析。

3.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各类应收账款、存货和现金流管理,建立客户和供应商信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减少资金占用,做到应收尽收,实现收入、效益和经营现金流的协同增长。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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