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东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山东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保障中心)是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鲁编办〔2018〕177号文批复成立。保障中心主要承担全省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等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拦截防范及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处置等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3年度年初收入预算为1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9万元,年中调整增加4437.12万元,调整后部门收入预算为6026.12万元。
2023年度年初支出预算为1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万元,项目支出1133万元,年中调整减少基本支出47.12万元,调整增加项目支出4483.99万元,结余分配0.25万元,调整后部门支出预算为602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025.77万元,占总支出的99.99%,包括基本支出40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6.79%;项目支出561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3.21%。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建设,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做好各系统维护支撑工作,提升网络安全能力,确保平台运行稳定。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小于0.5小时;全年故障次数小于20次;省内标识解析企业的接入数量大于等于3个;安全防护状态整改情况大于等于100%;对存在安全风险企业下发的《责令整改通报》大于等于50%等。
二、评价组织实施
(一)评价的范围及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山东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整体预算资金6025.77万元。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围绕保障中心职责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聚焦部门预算管理的关键点和薄弱点,研究提出改进资金管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资金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从财政资源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履职效能等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及重点项目实施效果,促进部门提升履职效能,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山东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二)绩效分析
1.财政资源配置。预算安排和部门职责相匹配,预算项目间不存在交叉重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变动率较低。但预算安排资金存在调剂占比大、部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与预算有效结合等问题。
2.预算管理。财政结转结余控制到位,预决算信息规范公开,预算管理一体化和项目库管理到位。内控建设基本规范,政府采购合法合规,资产管理较为规范。但存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政府采购数据公示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3.绩效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总体质量较好,绩效目标编制报送及时,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但存在绩效指标体系部分项目核心产出指标缺失、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未得到充分应用等问题。
4.部门履职效能。重点任务工作完成及时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质量良好,重大政策和项目实际绩效良好。
(三)取得的成效
1.平台建设运维有序开展。2023年做好平台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专用设备等硬件设备及专线传输的平稳运行、2023年共计完成机房人工巡检3285人次,处理解决故障隐患65次。对各平台建设进行维护,保障平台软硬件及数据正常运行,实现工业互联网资产识别、监测预警、安全态势感知、威胁处置等功能。
2.网络技术支撑有力推进。强化了重点领域安全监测,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部-省-企业”三级联动,为省工业互联网企业安全监测、处置工作做好了技术支撑。依托反诈平台,助力公安机关预警劝阻,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测算精准性不足,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一是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2022年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3.79万元(历年利息收入累积结余)及2023年利息收入0.35万元未编入预算,单位资金收入偏离度较大。二是前期预算执行进度较慢。2023年6月底、11月底每个考核时点支出进度分别是12.79%、88.35%,未达到预算执行时间进度50%、92%的比例要求。
2.政府采购数据公示信息不准确,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的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中,通用设备项目为2022年签订并已结束的项目,政府采购数据公示信息不准确。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38万元,占比56.26%,小微企业占比较低。
3.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产出指标与主要支出方向不对应,个别项目产出指标体现的主要是社会效益内容,未体现项目的主要支出方向;绩效目标的设定值低于实际完成值。二是绩效主体责任落实不足。特殊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未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并对照评估指标进行分析评分,未形成事前绩效评估专家评估意见书。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完善政策的依据。
四、意见建议
(一)重视预算支出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要严格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提高认识,重视预算支出管理基础工作。在编制预算时,财务部门应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严格按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并细化到每个明细项目,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使预算实际执行部门和预算执行审核部门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力求把收入预算编实、编细、编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全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充分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实施内容与方案科学合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运行监控,通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加强对项目推进进度的监控,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及时纠偏,督促相关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
(三)建立数据校验机制,确保信息公开数据准确。对公开的政府采购数据进行内部审核,建立数据校验机制,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双重或多重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发现的错误数据,建立快速反馈和纠正机制,及时更新错误信息。
(四)优化绩效目标设置,扛牢绩效主体责任。年度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应完整、科学,包含项目支出的背景、对象、成本、产出、效益等方面概述。绩效指标设置要科学、合理。指标值要与年内计划数和投资额相匹配,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定性指标的指标值尽量可量化、可衡量。绩效指标应涵盖政策目标、支出方向主体内容,体现项目的主要产出和核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