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备战经费,作为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用于支持省队备战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为我省竞技体育水平的提升和体育实力的展现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2.项目主要内容。2023年度,我省安排备战经费项目预算1.71亿元,用于支持省优秀运动队备战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以及国际国内最高水平赛事,支出覆盖训练、科研、教育、管理及后勤等10个方向。
3.项目实施情况。
(1)组织方式。本项目由省体育局牵头,省体育局及其直属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备战资金的预算计划,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省财政厅负责预算的批复和资金的及时拨付,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持。
(2)实施流程。本项目的年度预算编制基于全运周期的任务目标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保预算安排既符合实际需求又具有前瞻性。为规范备战经费的使用,省体育局制定了综合性运动会备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外训管理办法。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科学组织外训,不断提升训练质量,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确保完成金牌任务。
4.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初,省财政为本项目安排资金17100万元,随着项目的推进,在11月和12月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共计调减1299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5801万元。
5.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备战经费实际支出金额为15685.6万元,主要用于外训参赛、器材购置、人才引进等关键领域,预算执行率为91.73%,年底结转结余115.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不断优化运动项目结构,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强化人才培养,持续增强竞技体育的整体实力,推动我省向体育强省加速转变,确保我省在全国竞技体育领域保持领先,同时在国际舞台上展现我省强劲的竞争力。
2.年度目标。秉承“抓亚运促奥运带全运”的发展战略,以备战杭州亚运会为核心,力争获得更多的金牌和奖牌。同时,致力于改善训练条件,确保训练所需物资和营养补给的充足,积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持续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旨在分析备战经费项目的立项合理性、预算执行的严格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日常管理的规范性以及既定目标的完成情况,总结项目实施的有效经验,识别挑战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提升。评价工作涵盖了20个项目承担单位,对省体育局机关、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省青岛体育训练中心、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省体育中心8个项目单位进行现场评价,对其他12个项目单位实施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涉及资金总金额10549万元,占备战经费总额的61.69%。
(二)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坚持绩效导向、客观公正、操作可行、关注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可能面临的问题,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备战训练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器材保障和人才引进策略的有效性,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以及资金支出效益和综合效果评估。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由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构成,细分为10个二级指标和28个三级指标,以预先制定的绩效目标、节点计划、往年情况等数据为依据,对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阶段(3月20日—4月5日):确立评价目标、范围和方法,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资源。
(2)组织实施阶段(4月6日—5月5日):开展现场调研、数据收集和初步分析。
(3)分析评价阶段(5月6日—5月31日):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4)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阶段(6月1日—6月30日):基于分析结果,撰写评价报告,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反馈。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将非现场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具体评价方法包括: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专家论证法、综合评议法。
三、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备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实施流程严格遵循既定标准,确保了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器材购置完成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运动员的日常训练。在2023年全国最高水平的53项赛事中,我省参加了除曲棍球以外的所有52个项目,实际参赛率达98.11%,充分展现了我省运动员的广泛参与和竞技实力。在杭州亚运会以及全国最高水平的比赛中,我省运动员均取得了优异成绩,进一步巩固了我省在全国综合竞技水平上的领先地位。但也存在资金支出的边界不够清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外训管理不够规范、人才管理有待提升等方面问题。
(二)指标分析
1.决策。项目立项符合我省“十四五”规划、体育发展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过程。项目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架构。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体现了对制度建设的重视。项目资金得到有效落实,预算执行率达到91.73%。
3.产出。各项目单位训练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器材购置完成率达到100%。实际参赛率高达98.11%,金牌任务完成率84.85%,位列全国第一。综合竞技水平保持全国前列,补剂采购满足运动员需求,满意度达到86.25%。人才引进成绩明显,87.13%的人才引进项目成绩较上年有所提升。
4.效益。在2023年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我省运动员共获得奖牌146枚,奖牌总数较上年实现了大幅增长。在杭州亚运会上,我省运动员共获得38块金牌,金牌数占全国金牌总数的比例较上届亚运会显著提升。通过省级媒体平台的广泛宣传,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提升了体育精神在社会中的传播和认可。重点人才保持良好,2023年全国最高水平赛事中有378人获得前三名,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项目实施成效
我省备战经费项目的实施显著提升了竞技体育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我省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中屡创佳绩。一是世界冠军成绩创新高。在2023年度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总决赛中,我省运动员共21人次在10个大项的19个小项上荣获20个世界冠军,其中6项为奥运项目,在全国位列第二。二是杭州亚运会成绩显著突破。我省93名运动员在2023年杭州亚运会上共摘得金牌38枚、银牌12枚、铜牌11枚,金牌数相比上届翻番,与浙江省并列全国第一。三是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金牌数量保持领先。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我省运动员共获得金牌56枚,继续领跑全国。
五、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精细。部分单位预算编制未能充分预测实际需求,导致预算未实施和归类不当;个别单位在备战经费指标正式下达前使用其他资金支付备战费用。
(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障范围过于宽泛,备战经费与其他经费支出边界模糊,导致资金混用,影响资金规范管理;个别单位存在会计科目混用的问题。
(三)资产管理不够系统。部分单位存在政府采购合同缺少法定代表人签字、购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训练物资和营养品时未进行询价、在器材维修和保养方面缺乏记录、未能及时报废到期资产的问题。
(四)外训管理不够科学。部门单位外训费用审批缺少必要的手续和人员名单,导致审批流程不完整;部分单位运动队由于场地和天气限制等原因长期外训,外训决策和上报程序不完备;同一单位外训支出标准不一致,缺乏统一的支出标准制度和决策程序。
(五)人才引进管理有待提升。个别单位重点人才引进未带来预期成绩提升;部分单位未制定明确的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六、相关建议
(一)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外训、人才引进等关键领域的制度,以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和执行力。结合项目单位的发展潜力、实际需求和历史比赛成绩,合理编制预算,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二)强化资产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完善资产管理办法,确保采购流程步骤标准规范。建立资产清单,实行固定资产和专用器材分类的精细化管理。制定资产标准化领用流程,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物资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三)规范外训流程,科学开展训练。建议运动队制定更为科学、可行的训练计划,明确外训人员范围,实施外训特殊事项审批制度,合理开展外训。外训期间,各运动队及时上报经费使用、人员变动和训练调整等情况,严格控制预支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四)树牢绩效理念,加强绩效管理。制定全面、具体、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将训练时间、训练成果及日常管理纳入考核体系,激发运动队开展高质量训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以前年度的评价结果指导经费分配,充分发挥绩效的激励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