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通过普查获得详细准确的土壤资源状况数据,为守牢耕地红线,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重要基础。
2.项目主要内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省级普查主要工作为构建平台、采样调查(全国土壤普查办共安排我省土壤表层样点103530个、剖面样点2358个)、测试化验、质量校核、成果汇总等工作,形成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等成果报告。
其中2022年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和盐碱地调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 年形成土壤普查成果。
3.项目实施情况。省政府成立了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市、县(市、区)政府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4.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中央及省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2023年度中央及省预算安排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18509万元(中央对下补助资金4459万元、省级资金140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本级支出2023年度预算资金1974.75万元,县级支出资金2565.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实现对山东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
2.年度目标。2023年度,随预算批复的年度总体目标为:校核全省样点指标,保障土壤普查样点顺利下发,维护数据平台,采集土壤样点,保障第三次土壤普查顺利开展,查明全省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通过对2023年度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资金管理、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效果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2023年度中央及省安排的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18509万元,其中:中央对下补助资金4459万元、省级对下补助资金12050万元、省本级2000万元。
3.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对省本级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方面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对市、县(市、区)从产出、预算资金执行率等关键内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市、县(市、区)的质量控制情况,直接利用平台审核数据、内外业调查质控工作报告以及中央、省对市、县(市、区)抽查校核结果。
(二)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思路。本次评价主要遵循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依据充分原则、回避原则、保密原则等基本原则。
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普查内容、技术规程与规范、样点数量等均由国家设定,因此决策指标中不再设立评价项目立项的指标,并相应减少了决策指标的权重。
鉴于本次评价属于对项目实施期间的绩效评价,我们加大了对产出指标的比重,减少了效益指标的权重,效益指标通过对发现影响项目效益发挥或实现的问题实施减分进行评价得分。
2.评价重点。绩效评价重点放在对普查工作的整体成效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产出方面。
3.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指标,分别占15%、30%、45%、10%的权重;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6个。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召开绩效评价方案内审会,评价工作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
(2)开展非现场评价。对搜集获取的文件、资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对照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分析评价打分,并对发现的问题,记入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3)开展现场评价。通过施现场评价,核实问题线索,对照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分析评价打分,并对发现的问题,记入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4)综合分析。将综合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对相关数据进行复核、修订和汇总,形成评价初步结论。与被评价部门单位充分交换意见。被评价部门单位应于5日内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5)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综合前期资料审核与分析情况,根据绩效评价初步结论,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相关要求撰写总体绩效评价报告。
(6)召开绩效评价报告内审会。根据内审会意见和建议,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7)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2.评价方法。根据第三次土壤普查资金项目的特点,为客观、全面的反映评价结果,本次绩效评价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为主要原则,通过现场查看与非现场分析两种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综合评价认为,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立足部门职责,设立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省农业农村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预期的产出和效果。但同时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不规范,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支付不及时,项目完工不及时等问题。
(二)指标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项目资金投入总体较为科学,资金分配意见比较充分、额度分配比较合理。存在的问题为:绩效指标矮化;预算资金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年度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2.过程指标分析。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较为有效,年度工作方案落实较好;资金使用合规。存在的问题为: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3.产出指标分析。项目基本能够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且工作质量较高,成本控制比较有效。存在的问题为:土壤表层样品制备工作和招标工作未在规定日期之前完成。
4.效益指标分析。存在的问题为:项目未按计划实现全部产出,影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效发挥。
四、项目实施成效
2023年山东省土壤普查工作计划完成外业采样点校核、土壤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土壤表层样品制备、剖面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土壤资源库构建等5项内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部工作内容基本按计划完成。我省土壤普查工作在资金安排、采样总量等9项通报的单项工作中,任务完成情况全部位居全国前列,其中采样总量、采样县数、样品制备3项工作进展位居全国第一,在国家土壤普查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上多次做典型发言。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有力。成立了山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负责全省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调度指导,统筹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二是资金来源有效落实。编制了山东省土壤普查四年经费预算方案,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市县财政资金等经费有力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技术指导全面深入。组织多层级督促指导检查培训,遴选确定了150名省级技术专家,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000多次,组织专题培训25次共9643人。
五、发现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不规范
1.绩效目标不完整。一是未涵盖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二是未对项目的背景、成本、对象、产出进行描述。
2.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一是指标缺失,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缺少相应的指标。二是数量指标矮化,指标值设置过低。三是成本指标与预算不匹配。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
2023年项目县级经费预算与县级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差距大,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与当年工作任务不够匹配,年度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三)资金支付不及时
1.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2023年度各县(市、区)在土壤普查中应支付的合同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差距大。
2.预算执行率较低。2023年该项目省本级及各县(市、区)实际支出的中央及省级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四)项目完成不及时
1.招标工作完成不及时。实际工作过程中,117个县(市、区)按照计划时间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招标工作的仅有43个。
2.表层样品制备未及时完成。2023年实际完成土壤表层样品制备任务个数为86644个,土壤表层样品制备完成率为85.99%。
六、相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实际工作内容和目标,并将其反映到绩效目标表中。绩效目标方面,对项目的政策意图等内容进行概括性描述;绩效指标方面,要统筹项目内容,科学设置指标值、准确反映项目产出。
(二)规范项目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支付
一是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按照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量,准确核算资金需求,并据此编报预算,提高资金申请的精准性。二是规范预算执行,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支付项目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增强项目执行规范性
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年度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按时完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签订;二是严格合同履约,合同各方要按照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保障项目如期完成;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