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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路网技术状况检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30 19:54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政策要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山东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交通事业中心”)作为实施单位,由其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进行检测和评定,并对超重车辆拟通过的桥梁进行结构荷载验算。

2.项目主要内容

该评价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

(1)省级路网技术状况监测

本项目主要为对路网技术状况进行监测。根据省级路网构成分为2部分,一是对全省普通国省道的路面、桥梁、隧道进行监测;二是对全省高速公路的路面、桥梁、隧道开展监测。

(2)省大件运输许可超重车辆通行桥梁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本项目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一是合理规划大件运输主通道,形成“标准化”运输路线方案;二是对大件运输许可超重车辆通行进行桥梁荷载验算;三是对已审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证与实际通行路线进行比对,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线索,满足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四是建立桥梁验算数据库,利用数据库提供简洁高效验算审批服务。

3.项目实施情况

(1)省级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以下简称“路网监测项目”)

2023年4月省交通事业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7个检测单位;2023年11月检测工作全部结束;2023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和费用支付工作。

(2)省大件运输许可超重车辆通行桥梁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

2021年9月,省交通事业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作为服务单位。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将2022年、2023年服务采用续签方式继续由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实施,2023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和支付工作。

4.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5034万元,包括路网监测项目预算4736万元、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预算298万元。

因路网监测项目政府采购中标金额为4512万元,同时根据实际检测工作内容,计量支付4505万元,共计节约预算231万元。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预算未调整。据此,该项目2023年实际预算数为480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80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精准掌握山东省国省道、高速公路技术状况,为公路科学养护提供重要依据;加强大件运输桥梁验算,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建立山东省大件运输桥梁承载能力快速验算数据库;综合提升山东省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实现山东省交通网络高效运转。

2.年度目标

(1)山东省省级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

2023年服务期内实现路面检测里程不低于45000车道公里、桥隧检测数量不低于2000座,按时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验收通过的检测报告,为全省公路实施养护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2)山东省大件运输许可超重车辆通行桥梁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2023年服务期内对申请通行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及时出具不少于150份荷载验算报告并协助完成审批工作,研究确定4条大件运输主通道,对已审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证与实际通行路线进行比对,完善我省大件运输桥梁承载能力快速验算数据库。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本项目2023年度的采购管理、组织实施、成本支出、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提高全省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和大件运输许可审批工作的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2.评价对象

山东省路网技术状况检测项目。

3.评价范围

山东省省级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山东省大件运输许可超重车辆通行桥梁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项目覆盖全省16个地市。

(二)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思路

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统筹兼顾的评价原则,通过收集评价信息、初步分析资料、实施评价活动、分析评价结果,独立、客观、公正完成评价工作。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规范性、项目验收合规性等问题,分析项目成本合理性,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效益。

3.评价指标体系

为合理反映本项目包含的两个子项目各自的绩效水平,项目对应设置2个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框架、分值权重相同,包括:决策指标(占比10%),过程指标(占比35%),产出指标(占比30%),效益指标(占比25%)。二级、三级指标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分别细化设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3个阶段。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邀请交通运输行业专家3人和绩效专家2人共同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与省交通事业中心、第三方检测单位及部分地市公路主管部门进行4次现场座谈;现场抽检潍坊市重点桥梁检测工作情况,并实地查看济宁、泰安、聊城、菏泽等7个地市路网检测影像资料;对15个地市公路主管部门、大件运输申报单位分别进行问卷调查,调研18个外省的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形成调查数据。三是报告撰写阶段,根据前期调研结果、收集资料及现场评价情况,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并根据内审意见完善报告。

2.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实际,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法、目标比较法、成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分析项目情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指标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项目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要求,作为延续性项目,省交通事业中心负责具体项目工作,不再重复申请立项,采购、预算申报等工作按流程开展,未发现立项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但在预算编制时仅罗列资金构成,未见引用行业标准、行业政策和市场调研数据等,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

2.过程指标分析

项目全年预算资金到位率、执行率均为100%,资金使用未发现不合规的情况。项目整体采购工作中,各方工作流程合规、文件内容合理、合同条款结合项目情况合理编制,未发现采购过程不合规的情况。

3.产出指标分析

路网监测项目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检测完成率100%并通过履约验收。但在产出时效方面,存在个别标包外业检测超期、内业报告编制延期的情况。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截至本次绩效评价,已完成4条主通道研究工作,出具相应超重大件运输通行路线桥梁验算报告等成果文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发现延期批复大件运输许可申请的情况。但在项目履约验收方面,不完全满足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相关要求。

4.效益指标分析

路网监测项目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普通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路网技术状况各项指标满足政策和评价标准要求。但在满意度调查中发现存在对项目满意度为一般的地市,折算整体满意度为93.33%。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期内未发生因勘验不到位、测算错误等原因,导致超重车辆过桥相关安全事故。荷载验算申报单位整体满意比例96.77%。

四、项目实施成效

(一)精准掌握路网技术状况,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省交通事业中心按照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要求,按年度开展山东省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已完成2023年度计划工作,精准掌握国省干线公路网技术状况水平。及时发现运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道路、桥梁、隧道满足安全通行条件,为全省路网畅通提供坚实保障。

(二)构建大件运输快速通行体系,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

2021—2023年,省交通事业中心共研究确定山东省境内大件运输主通道12条,山东省大件运输主通道由“线”初步形成“网”,大幅提升桥梁荷载验算效率,有力地促进了许可服务“安全”与“高效”的统筹兼顾。

(三)科技赋能大数据库建设,提升路网检测管理水平

2023年服务期内荷载验算服务单位已出具170份超重车辆通行许可荷载验算评估报告,辅助审批车货总重100t以上大件运输申请6685件;向大件运输许可快速评估系统导入桥梁模型465个,数据库总量相较去年扩大41%。利用数据库资源建立桥梁快速验算评估系统,进一步提高大件运输审批服务质量。

五、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项目作为延续性的政府采购项目,各项工作按年度正常开展,至今未发生因监测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为山东省公路基础设施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整体实施成效良好。但在本次评价过程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测算因素不够充足

在山东省省级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预算编制佐证资料中,未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等市场因素;在编制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预算时仅列出了资金构成,未见引用行业标准、行业政策和市场调研数据等,项目整体预算编制的测算因素不够充足。

(二)政府采购部分流程不够规范

一是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合同,未明确结合验收情况付费。二是荷载验算及行政审批项目,履约验收服务期与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不相符。

(三)过程监管不足等其他问题

受制于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行业多年常规做法,以及桥梁荷载验算时效要求高、验算体量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协调难度高等客观外部因素,项目存在过程监管工作力度不足、约束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六、相关建议

(一)重视预算编制论证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本项目作为延续性项目,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建议研究制定财政支出标准,锁定上限支出,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满足政策要求

建议省交通事业中心在项目后续招标时规范采购合同签订内容,一是明确结合验收情况对应安排资金支付;二是调整合同签订服务周期,并对整个服务期进行履约验收,进一步压实履约验收工作。

(三)建立约束管理机制,强化过程监管

一是建议省交通事业中心明确履约验收时点、覆盖范围,将履约验收作为项目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必要条件。二是建议省交通运输厅作为项目主管部门针对申报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纠错机制和惩戒机制,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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