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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潍坊锦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22 10:40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4〕15号 

张春林、刘玉平

关于申请潍坊锦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潍坊锦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潍坊锦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张春林(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600050013)、刘玉平(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600070028)。

三、潍坊锦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张春林。

四、潍坊锦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十六楼1625-24。

五、潍坊锦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2月22日                


编辑:(国健
信息来源:会计处(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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