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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财政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11:28 浏览次数:

 

2023年,山东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为抓手,用高水平法治服务护航财政高质量发展,财政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机关教育培训计划,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学习宣传。举办财经讲坛,邀请财政部条法司负责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作专题报告,进一步加深财政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上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列为财政干部必须具备的六种思维之一,作为全省财政工作总体发展思路的重要内容,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坚持定期组织学法、重要会议讲法、年终述法,扎实开展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2项,审议法治建设相关议题33项,组织集体学法7次。国家宪法日组织厅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宪法宣誓。加强对市县财政法治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导和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推动全省财政法治建设质量整体提升。

二、依法全面履职,发挥财政支持保障作用

(一)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收入方面,坚持全省“一盘棋”,建立财政运行季度分析机制,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5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5230亿元,增长9.1%。支出方面,采取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等方式,腾出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万亿元,增长3.7%。各级落实直达资金2094亿元,支持2.8万个惠企利民项目。

(二)财政调控不断完善。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提出192项财政政策纳入“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四批政策清单,打出逆周期调节“组合拳”,为全省经济稳中有进、量质齐升提供有力保障。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全面落实国家延续和优化的70余项税费支持政策,全面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00多亿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省给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832亿元,占比达到85%。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政府专项债券早发快用,支持2600个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交通运输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有效放大政府投资效应。落实促消费“三个十条”政策,推动商贸、文旅、汽车、家电等消费扩容提质。着力稳定外贸外资,鼓励重大外资项目引进。着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扶弱与培强并举,实施工业、现代农业等“十强县”激励政策,让强县跑得更快,带动县域经济突破发展。

(三)重大战略保障有力。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围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全面落实支持黄河重大国家战略38条财政政策,设立黄河流域产业投资基金,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出台三年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800多亿元,推动先行区建设强势开局。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统筹资金763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业保险等补贴政策,支持现代水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设立100亿元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实施工业经济“开门红”奖励,加力提速工业经济。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完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296个县际断面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

(四)民生保障持续加力。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推动20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达到9980亿元,占比79.3%。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到2024年底。落实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等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68元。落实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将小学、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提高到780元、1000元。支持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健康山东建设,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89元。出台职工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物保护、非遗传承。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促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五)财金联动协同发力。创新实施“财金协同联动提升行动”,出台财金联动支持高质量发展29条意见,获评2023年山东省改革品牌,以高效率资源配置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加强省市联动,组织8家省属金融企业与市县深化战略合作,省级负责协调金融资源,市县负责提供优质项目,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政策联动,建立“财政+商务+金融”联动机制,带动金融机构向外贸企业授信放贷。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536个。加强市场联动,组织省内优质企业到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等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开展投资路演、项目推介、债券发行、业务培训等活动,吸引全国优质金融资源投资山东。

三、加强法治保障,防控财政法律风险

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涉法事项审核、妥善办理涉法涉诉案件,法治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制度规章更加严密。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参与修订《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省政府规章89件,审核政策文件64件,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内部征求意见稿28件,有效保障了财政政策法规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清理,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57件,审查新增政策文件10件,有效维护了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二)法制审核更加规范。依法依规规范行政行为,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01件、投诉举报处理答复65起、行政处罚决定114份,办理行政复议20件、行政诉讼18件,全部胜诉或被维持,连续多年“零”败诉,有力维护了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的良好形象。

(三)执法保障更加扎实。组织开展财政专业法律知识测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厅机关行政执法持证人员达到179人,执法力量不断壮大。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对30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检查进行规范。开展案卷评查,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各市财政部门上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方位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财会监督更加有力。推动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全省财会监督工作新思路。围绕财税政策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财政内控制度实施开展系列监督检查,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财会监督“利剑”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四、丰富普法手段,提升财政普法质效

组织开展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科学制定行动方案,认真落实12项举措,切实强化法治意识,帮助财政干部提升依法理财能力。

(一)法治培训模式不断创新。针对不同范围、不同层次干部的业务需求,采取分级与分类、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模式,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举办全省财政法治干部素养提升培训班,对全省财政法治工作人员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行政执法、防控法律风险等方面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财政法治干部素养。举办青年法治素养讲座,采取“青年人组织、青年人讲青年人听”的方式,组织相关处室青年业务骨干,向厅机关青年干部讲解税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以及法律风险防范,引导财政青年干部深度参与学法用法。为部分处室开展涉法实务讲座,切实提高涉法业务办理水平。全年组织开展法治培训讲座5场次,培训1000余人次,财政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学习平台不断完善。组织厅机关100余人次到法院开展“旁听庭审”轮训,通过“零距离”“情景式”学习,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出庭应诉程序要求和判罚焦点,加深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解认识。在《山东财政》杂志设置“财政法治建设”专栏、搭建山东财政法规制度库、设置法治学习园地,不断丰富完善学法普法平台,为财政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提供便利、创造良好环境。

(三)普法工作力量不断加强。结合财政业务特点,科学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将普法任务逐项分解到处室(单位),切实把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共组织相关处室开展税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保密法等相关普法活动7场次。成立山东省财政厅法律志愿服务小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公益普法活动4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职工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全社会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五、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财政行政效能

(一)政务服务便利高效。对照国务院修改和废止的行政法规,修订《山东省财政系统权责清单(2023年版)》,对1项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编制《山东省财政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落实《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第三阶段方案》,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业务对接政务服务业务中台系统有关工作。梳理“省财政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确认表”,完成“6+1”类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财政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设立“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专题专栏,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内容更新维护,发布各类信息1500余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要求,及时解读重大财政政策文件,让社会公众“看得懂”“用得好”。办理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和业务咨询300余件、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142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567件、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单12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依托“山东财政”公众号推送财政信息200余篇,用户数突破230万,开设“微服务”功能,实现非税缴费、会计职称报名等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零距离”服务百姓。

(三)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办法,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交流,促进财政政策落地见效,提高财政服务效能。《数智化政府采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入选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条件无门槛,新入驻供应商6.1万余家,其中小微企业占92.9%,民营企业占79.4%,进一步为企业扩展了自由竞争空间。

2023年,山东省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面对加强财会监督的新形势新任务,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仍存在形式创新不足、与日常财政工作结合不紧密、普法受众面相对较窄等问题。

2024年,山东省财政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山东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重点,大力开展财政法治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织密织牢法律风险防范网,为财政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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