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一、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山东建设重点任务,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推进落实细微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环保任务,支持清洁取暖改造,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健全农村厕所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机制,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动全省生态功能县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强化财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
二、支持节能减排。落实高耗能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综合奖补政策,引导各市加快高耗能行业产能出清,推动“四减四增”重点任务落实。支持天然气管道工程、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对2022年关停的小煤电机组给予补贴,带动超额完成年度关停任务目标。对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给予运营补贴,支持陆海兼顾、风光统筹的新能源基地提效建设。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补贴政策。推动实施生态文明强县、“环保管家”“环保医院”等资源环境领域财政激励政策,打造环境治理新路径,促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落实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要求,支持沿黄9市开展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推动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提高生物多样性,着力提高黄河流域生态功能促进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良性发展;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省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示范,进一步恢复被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保障矿区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支持提升海洋预警预报能力,加强海洋综合管控,推进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和前置打捞,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落实森林生态补偿,支持林木良种培育、珍稀濒危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等,推动科学绿化示范省建设。
四、落实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补偿范围,在空气、地表水、海洋、森林、自然保护区等领域落实省市间纵向补偿;推进黄河干流跨界区域水生态环境治理,落实完善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补助资金,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有效激发各市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内生动力。
五、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出台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从政策、资金、体制等方面入手,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有关市开展第二轮试点,推动排污权交易试点扩面提效;落实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进一步压实采购人政府绿色采购主体责任,对纳入国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绿色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加大对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的政府采购力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公务用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