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以及《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开展省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7〕8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通知》(财办库〔2018〕77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起草了《山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531-51769702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