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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9-23 11:29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4〕54号 

李云泽、刘防震

关于申请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李云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710011)、刘防震(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900060037)。

三、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云泽

四、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主办公楼916-2号。

五、山东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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