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刘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80087)、曲军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500050011)、宿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500040033)、王荣霞(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84660)、王玲(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80152)。
三、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刘俊。
四、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401。
五、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