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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1-23 09:15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5〕12号 

刘俊、曲军海、宿凌、王荣霞、王玲

关于申请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刘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80087)、曲军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500050011)、宿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500040033)、王荣霞(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84660)、王玲(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80152)

三、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刘俊。

四、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401。

五、山东玖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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