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2024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1.深化改革增活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体制机制性改革。实施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能力提升工程,修订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机构设置和加强用工管理的意见》,从严控机构、控岗位、控总量、控总额、控招录。
2.科技创新强动能。修订完善省属企业科技创新考核办法,将科技创新考核在改革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由12.5%提高至30%。2024年,加强省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5.6%。推动省属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应设尽设,新增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70个。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主体,新增瞪羚企业20家、独角兽企业1家。
3.优化布局促转型。印发《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29户省属企业重新拟定主责主业,均控制在3个及以下。加快推动同业重组、亏损企业治理、房地产业务重组优化等改革方案落地实施。出台《关于推动省属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省属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占比达18.9%。
4.强化监管守底线。出台《关于省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属企业全部上线运行司库系统。超额完成银行账户清理,压降比例达17.7%。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全面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强国有金融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督促省属骨干金融企业进一步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加大财务预算约束力度,强化成本费用、投资融资、风险资产等管理。规范产权交易机构管理,促进产权流转合理有序。
2.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助推鲁信集团受让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恒丰银行股权。支持省财金集团增持核心金融牌照,证监会正式核准省财金集团成为德邦证券、德邦基金实际控制人。增强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资本实力,支持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3.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力实施财金联动提升行动,2024年引导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在全省新增股权和债权投资445亿元、新增贷款1284亿元、新增政策性担保1350亿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截至2024年年底,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共149只,累计投资企业项目1727个、金额2223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5541亿元。
4.切实增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境外合规风险管控,提升境外资产运营质量。深入开展国有金融企业亏损治理、风险资产压降、财务资产管理检查。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从源头上提升资产配置效率。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资产配备和政府采购行为。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从严从紧编制资产配置预算。聚焦教育、科研、农业等领域,探索以租赁方式配置大型仪器设备,缓解资金支出压力。
2.深入推进资产统筹盘活改革。全省各级通过内部挖潜、共享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分类施策盘活存量资产。省级整合闲置和低效资产,实行集中统一运营。出台数据资产管理试点方案,积极推动数据“资产化”,深入挖掘市场价值,助力数字强省建设。
3.全力保障履职运转和事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改革。建立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管机制,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公路资产清查摸底,规范资产登记入账、维护使用、处置和报告机制。
4.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全面实施省级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成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全省1.3亿条资产信息卡片纳入基础数据库,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功能融合对接。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股权有偿转让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全面推开进场交易。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持续巩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全省16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实施,基本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推动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2.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省耕地面积连续四年净增加。耕地有机质含量实现七年连增。完成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为140万户购房群众办证。
3.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力度。扎实推动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推进黄河三角洲、南四湖、沂蒙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本完成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任务,扎实推进长岛国家公园创建。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攻坚。
4.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探获新一轮战略行动以来全国首个亿吨级富铁矿资源基地。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数量居全国首位。召开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印发“一揽子”增量政策措施。
5.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在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综合评价指标(试行)》。出台《国有储备土地资产负债核算技术规范》。
二、2024年度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监督管理情况
(一)规范和加强投资管理。加强主业管理和投资管理联动,印发《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推动完善主责主业管理长效机制。2024年省属经营企业完成投资3177亿元,主业投资占比超99%。
(二)持续强化产权管理。开展省属企业对各级控股子企业“控股不控权”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债券发行和期限管理,省属企业存续债券平均综合融资成本较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和监督检查,动态监测占有、使用、变动情况。
(三)加大上市公司监管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通知》,指导有关省属企业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制定《山东省属控股上市公司ESG指标体系工作指引》,境内省属控股上市公司ESG相关报告披露率达97%。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一是狠抓发展提质。深化寻标对标争创一流行动,推动“三项费用”降幅超过5%。推进“一业一策、一企一策”个性化考核全覆盖。二是狠抓布局提档。稳妥推进重组整合,完成“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推动产业营收占比年内提升至22%。三是狠抓创新提级。研究制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实现重点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6%以上。健全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分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四是狠抓改革提速。推动企业党委实质性前置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走形异化”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混改企业规范优化三年行动。五是狠抓监管提效。开展过度负债等11个方面问题集中整治,“一企一策”管控资产负债率。完善层级管控制度,将省属企业法人层级、管理层级控制在四级以内。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健全出资人监管体系。严格省属骨干金融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完善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财务预算管理、投融资管控和境外投资管理。二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改革。推进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提升,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深化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助推转换经营发展机制。三是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四是注重防范化解风险。健全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化关键领域整治提升,推动审慎合规经营。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在厉行勤俭节约上持续用力。加强分行业、分类别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建设,从严控制单位资产购置、建设等新增需求。依托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加大资产跨部门、跨领域、跨级次共享共用力度。二是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持续用力。纵深推进统筹盘活改革。推动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落地见效,促进合规化、市场化、增值化交易流通。三是在规范运行机制上持续用力。健全完善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范围和标准。组织全省水利基础设施清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试点。四是在加大监督力度上持续用力。构建资产管理运行监控体系,实时线上预警纠偏。深化资产管理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硬化责任约束。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推动一批重大标志性改革。科学编制“十五五”自然资源规划。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和用地用林联动审批。二是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优化“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推动自然资源要素向高质量发展优势地区集聚。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培育壮大矿业权市场。三是提升自然资源配置效率。研究制定关于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文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四是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推进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加快创建长岛国家公园。统筹推进耕地、林地、湿地等监管保护,落实围填海管控政策。
附件:2024年度全省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附件
2024年度全省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21万亿元、负债总额14.3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6.84万亿元。省级企业资产总额5.37万亿元、负债总额3.7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1.66万亿元。其中,省属企业资产总额5.29万亿元、负债总额3.68万亿元、所有者权益1.61万亿元;省属文化企业资产总额546亿元、负债总额144亿元、所有者权益402亿元。
2024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51万亿元、利润总额872亿元、净利润418亿元。省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利润总额1035亿元、净利润763亿元。其中,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万亿元、利润总额1018亿元、净利润751亿元;省属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5亿元、利润总额15亿元、净利润11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62万亿元、负债总额9.23万亿元、所有者权益1.39万亿元。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7万亿元、负债总额3.0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6884亿元。2024年,全省国有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03亿元、利润总额592亿元、净利润492亿元。省级国有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95亿元、利润总额252亿元、净利润19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15万亿元、负债总额7218亿元、净资产2.43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42万亿元,占45.05%;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73万亿元,占54.95%。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773亿元、负债总额756亿元、净资产201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87亿元,占13.96%;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86亿元,占86.04%。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资源148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93个。
全省内水和领海面积465万公顷。海岛数量584个。
全省水资源总量461.6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55.8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94.01亿立方米。
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地528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