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通知公告 全省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全省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5-12-29 16:21 浏览次数:

一、增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质效

(一)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省属金融企业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评估。完善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工资决定机制,优化内部分配结构。加强省属金融企业预算约束,规范成本费用、投资监督等管理,引导督促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支持省财金集团增持优质金融牌照,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省财金集团成为德邦证券、德邦基金实际控制人。修订《山东省地方金融“寻标对标 争创一流”行动评价办法》,推动省内地方金融机构对标先进、加快发展。

(三)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入开展“财金协同联动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区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围绕黄河重大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加快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数字金融惠企、“齐心鲁力·助企惠商”等专项行动,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精准融资服务。

(四)持续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压实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推动审慎合规经营。强化省属金融企业境外资产管理。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

二、加快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省属企业经营质效齐升。确立“两高两降五优化”目标,定期召开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强力推进亏损企业治理和层级压减,建立处置出清绿色通道,有效解决破产立案、工商变更、税收缴纳等难点问题。建立省属企业层级管控长效机制。

(二)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研究制定《关于省属企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修订完善《山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监管清单》等投资监管制度,严格投资计划编制执行,精准管控投资项目,引导企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管理。印发《关于做好省属企业主业和拟培育主业之外业务分类管理的通知》,按照商业一类企业不超过5%、商业二类企业不超过3%、公益类企业不超过2%的比例,严控主业和拟培育主业之外业务投资。推动各级权属企业精准形成主业目录,杜绝主业泛化。深入推进省属企业专业化整合。

(四)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措施。进一步优化分类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设置更加符合企业实际的差异化指标和权重,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印发《山东省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筛选8项科技成果开展省级试点,推荐2项纳入国家试点。修订完善科技创新考核细则,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五)加大资本类事项监管力度。强化资本类事项决策管理的政策供给,修订完善投资、担保、产权等有关制度。开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评价,建立合规审查机制,推动省属企业司库体系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引导企业守牢重大决策管理风险底线。完善出资人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体系,加强对投资、境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强化监督力量协同,着力形成监督闭环。

三、深入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

(一)推动数据资产试点加速破题。深入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确权登记、有偿使用等配套制度,严格数据安全性、合规性审查,初步构建权责一致、运转高效、安全规范、约束有力的运行机制。 

(二)从源头上提升资产配置效益。精准对接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健全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资产存量与预算增量统筹安排,优化资产配置预算编报流程。深化重点领域大型仪器设备租赁配置改革,推动以租用方式配备更新资产,缓解当期财政支出压力。

(三)持续深化资产统筹盘活改革。整合省级低效闲置资产,实施市场化集中运营,加快推动作价出资,依法依规转化为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建立全省资产调剂利用机制。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形成国有股权的单列管理机制,缩短管理链条,简化审批流程,加快推动向现实生产力盘活转化。

(四)着力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清查核实,规范会计核算和登记入账,强化资产从配置、运维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印发房地产、公务用车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妥善处理资产权属不清、手续不齐等难点问题。

四、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

(一)牢牢守住自然资源安全底线。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总抓手,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完善管控规则和调整机制。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加强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审查,开展定期监测,完善人为活动管控手段和措施。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二)健全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推深做实林长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济宁南四湖和黄渤海海岸带中央示范工程实施。加快推动沿黄绿色长廊建设、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管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助力美丽山东建设。

(三)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统筹土地计划指标配置,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分级分类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完善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深化工业、农业、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按照国家部署论证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谋划实施东平湖等蓄滞洪区建设、徒骇河等河道治理。推进小清河生态廊道、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工作,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

(四)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印发《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查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充分整合国有土地、森林、矿产、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形成1张报表+5类账户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夯实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化基础。

五、持续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一)提升国有资产报告质量。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原则,完善报告报表体例,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实现报清国有资产家底和管理情况的目标。积极发挥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实行定期协商会商。完善专项工作按季度报送、报表数据按月报送、资本类事项重大决策随时报送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整改。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探索建立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以评促管、以评促改,倒逼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