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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11:17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24年11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应急厅”)依据《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启动山东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信息系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系统”)建设,旨在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实时识别、监测和精准研判,推动监管模式转型升级,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涵盖信息系统及配套功能建设、非煤矿山监管全覆盖2类方向、5种类别,在一期系统基础上升级原有功能,新增应用功能及配套硬件设备,功能更细化,与一期系统存在显著差异。

3.项目实施情况。

省应急厅主导实施,非煤矿山处具体负责建设与管理;省应急厅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以下简称“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开展资金申报、项目建设工作,省应急厅与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负责项目验收;各非煤矿山企业承担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及AI视频智能分析设备安装,并与省监测预警系统联网;四川智联正邦公司负责主体软件开发,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密码安全评估服务,山东赛宝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监理,国家网络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承担软件测试,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提供等保测评服务。

4.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2024年预算数2285万元,资金到位2285万元,资金执行808.48万元,该项目资金性质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要求和《山东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拟投入2285万元,以一期系统为基础,通过支持系统功能迭代及硬件设施建设,包括安装29台智能物联网一体机设备、建设114条非煤矿山企业端专线等,实现非煤矿山关键地点、重点部位重大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及时识别和精准研判,推动安全监管远程化、可视化、智能化以及精准化、无感化转变,提高监管效能,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评价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客观、全面、公正衡量项目政府采购全环节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从产出和效益角度分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剖析实施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评价对象。

山东省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285万元,采购执行金额合计为1985.27万元。

3.评价范围。

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评价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截止评价日)。

(二)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1.评价思路。

遵循公开公正、科学规范原则,以项目实施目标为导向,独立开展评价,围绕目标设计指标体系和分值权重,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评价项目绩效。

2.评价重点。

结合该项目特点,重点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倾斜。

3.评价指标体系。

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评定,含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

4.评价标准。

总分100分,分四档评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前期准备阶段,成立评价工作组,开展调研、沟通对接、资料收集并制定工作方案;现场评价阶段,通过调研访谈、资料核查、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三家矿山企业相关数据;非现场评价及综合分析阶段,对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复核、整理及综合分析。

2.评价方法。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采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三、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二)指标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系统升级改造符合当前管理需要和国家建设任务要求,相关立项程序合规完整。按照硬件产品预算、定制开发预算和服务费用预算三部分编制项目预算,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但项目绩效目标表中缺少对于人天单价的测算,产出数量指标值的设置与721座非煤矿山监管全覆盖的实际产出数量不一致。

2.过程指标分析。

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竞争充分,合同订立合规;但项目未进入验收程序,预算执行率仅40.72%,项目执行进度逾期,甲方未发出违约通知书,监理团队未按约定配备驻场人员且缺乏进度控制。

3.产出指标分析。

项目及时开工,除2个子系统尚在开发外,其余子系统已完成且符合设计要求,处于应用优化阶段,国产化适配工作已完成;因未验收,配套合规服务项目未纳入此次产出考察。

4.效益指标分析。

系统符合数据安全规范,可持续使用,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了监管效力;但省应急厅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创新激励机制方面存在不足。

四、项目实施成效

(一)完成国家建设任务,填补了行业应用空白。

出色完成智慧系统建设任务,填补了国内行业应用空白,多次作为典型成果在全国性会议交流,吸引国家矿山安监局及其他省份监管部门调研学习,为相关信息平台建设积累经验。

(二)市场竞争充分,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项目立项、审批、采购等环节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要求,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市场竞争充分,在保障质量成效的前提下,节约财政资金近300万元,节约率超13%。

(三)探索创新管理新模式,树立全国性典型标杆。

探索创新管理新模式,树立全国典型标杆:二期系统覆盖矿山企业全工作范围,接入自有各类系统,通过定位卡实现人员轨迹实时显示,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

(四)用好前沿信息技术,助力监管工作提质升级。

运用前沿信息技术,助力监管提质升级:完成了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终端的国产化适配,具备AI应用管理基础,纳入《山东省关于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重点任务清单。

五、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软件开发逾期。

该项目于11月27日开工,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前完工。截至2025年5月31日,该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验收工作,存在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软件开发工作逾期的问题。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一是四川智联正邦公司为该项目组建的技术交付团队综合管理能力不强,项目控制水平较弱;二是在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未对项目进度里程碑进行细化明确;三是对于项目交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进度滞后和逾期违约等风险,缺少必要的监督预警机制。

(二)合同约束性较弱,未发挥惩戒督导作用。

四川智联正邦公司逾期交付构成实质性违约,但省应急厅未明确告知违约事实、未要求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整改补救。出现该问题原因,一是省应急厅存在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补救措施不及时的情况;二是省应急厅对合同的归口管理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监督合同的履行。

(三)监理工作不完善,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山东赛宝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完全按照签订的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存在监理工作流程缺失、质量管控措施执行不力的问题。具体情形为“未按要求配备驻场人员、未及时预警进度风险、未签发违约监理审核意见书”,原因是山东赛宝公司职责不明确、管理不规范,省应急厅对其缺乏有效管理。

(四)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激励机制不健全。

1.原创建设投入过高,成果应用转化难度大。

该信息化平台为全国首创,目前比其他省份有5年以上的技术领先优势。截至目前,该系统仍为单一客户、单一需求的定制化软件开发项目,这导致系统建设方需要承担较高的原创开发成本,在系统前期开发阶段,财政资金是该信息系统研发资金的主要来源。省应急厅作为全国先试先行部门,完成了系统建设任务,明确了知识产权归属,但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应用尚有难度。

2.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有限,维权成本较高。

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商承诺本项目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含软件著作权)及版权归属采购人所有。但据公开信息查询,四川智联正邦公司共持有43项与非煤矿山监管领域具有相关性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批准时间与一期、二期项目建设时间基本吻合。省应急厅对该项目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有限,尚未具备独立的软件技术能力,对四川智联正邦公司可能存在的复制软件代码和侵权获利等行为难以有效证明。省应急厅针对此系统的正当权利保护手段有限,存在边界不清、取证难、维权成本较高等问题。

六、相关建议

(一)加强进度控制,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综合管理能力。

结合此类项目实施特点,在项目建设初期,由甲方单位牵头,明确项目实施里程碑,实行规范的建设阶段管理。以该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例,可将“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的简单约定调整为里程碑式的建设阶段管理。

(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约定,奖优惩劣。

省应急厅尽快向四川智联正邦公司发出书面违约告知函,明确违约事实及责任,分析逾期原因,明确责任,督促其加快进度;拟定易操作、有激励作用的违约金管理办法。

(三)完善监理工作机制,督促监理履行工作职责。

建议优化监理单位管理机制,切实发挥监理“技术管家”和“合规卫士”的作用,要求监理单位提高进度计划优化能力,要求监理单位实施过程动态监控,要求监理单位建立风险预警干预机制。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创新机制。

建议省应急厅尽快与软件开发方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的详细约定,明确知识产权保护边界。同时加强自身技术能力建设,针对性引进和培育人才,实现对应用软件关键核心技术与代码的自主控制。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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