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5年12月31日受理了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分所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批准执业时间:2000年1月11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61010057;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姓名:陈晓明;
(六)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11907室;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89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刘永宗,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610000360568。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含分所负责人):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证书编号:张丽艳(210201080054)、战淑丽(370500020019)、李艳(610100570004)、李凯(610100570011)、刘英(610100570043)、陈凤兰(610100570049)。
(四)经营场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汇宾路9号506室。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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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