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会〔2025〕22号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鲁财罚决字〔2025〕9号),我厅于2025年3月10日依法吊销了山东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执业证书编号:37010013)。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相关规定,山东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之日起,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1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吊销山东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公告
鲁财会〔2025〕22号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鲁财罚决字〔2025〕9号),我厅于2025年3月10日依法吊销了山东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执业证书编号:37010013)。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相关规定,山东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之日起,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