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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5 16:30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5〕24号

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

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财政部在《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工作重点,并对各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逐项梳理,结合本地区行业管理现状,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督导和调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认真做好审批制度衔接、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行业协会日常备案及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等工作

(一)做好审批制度衔接。各市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6 号)要求,做好业务审批的有序衔接,及时修改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平稳推进审批方式统一,确保许可证书补发、机构账号类型转换等相关工作及时、规范。

(二)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各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县级财政部门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应纳入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于2025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dljz.mof.gov.cn)完成年度备案。

(三)行业协会日常备案及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相关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特别要对《通知》中今年新增的“对于存在未持续满足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事项予以关注;要严格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832号)相关规定和《通知》具体时间要求,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日常备案和2025年工作报告报送工作。

(四)具体要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扛牢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市级要强化工作部署,组织所辖县(市、区)落实好审批制度衔接、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和行业协会日常备案、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适时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和行业管理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级要依托年度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整章建档,持续强化行业管理。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薄弱地区重点帮促,引导把好审核关口,确保备案信息真实、规范、完整。三是加大处理力度。对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以及通知整改后逾期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通知》要求处理。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日常备案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采取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三、统筹推进代理记账行业治理相关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及我省行业监管工作部署,我省将继续深入开展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

(一)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省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联合有关监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市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任务落实,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山东省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一部署,今年各市要继续联合税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市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和联合监管工作要求,及时、认真、规范推进相关工作。

(三)具体要求。一是统筹推进工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统筹规划,把握好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员力量,切实保障代理记账行业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切实推动规范执业。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牢基础、强监管、促发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针对行业存在的问题、短板,多措并举推动《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23〕27 号)有效执行,督促和引导代理记账机构加强内部规范制定执行和执业质量把控。三是切实提升监管手段和实效。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用好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分级分配监管,要以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为契机,优化完善监督模式、持续深化监管协同,突出“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的工作要求,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做好总结分析,按时报送材料

各市要根据2024年度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等情况,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形成本地区2025年行业分析及备案情况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包括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行业发展趋势、主要特点,审批制度衔接和行业治理情况,重点改革举措及成效,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各市要于5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报告扫描件(PDF格式)报省财政厅。

联系人:会计处  曹莹

联系电话:0531-51769970

电子邮箱:caoying@shandong.cn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5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503/t20250319_39601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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