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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4-14 17:21 浏览次数:

现将《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工〔2025〕5号)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近年来,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将工业经济作为“头号工程”,提出了制造业强省、数字强省等战略目标。原《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工〔2022〕10号)已于今年3月份到期,部分政策措施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任务变化,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需要重新修订。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有效支持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实施,省财政厅对鲁财工〔2022〕10号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起草了新的《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l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统筹做好重点支出保障的通知》(鲁政字〔2023〕2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制定。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五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4条内容,主要包括制定依据、资金定义、管理分工等。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是对照财政改革最新政策要求,对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财政部门重大项目评估论证、预算执行监控和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要求。

第二章“预算编制”。7条内容,对资金支持范围、预算审核、分配方式、项目库管理、绩效目标编制等作出规定。本次修订内容:一是在支持方向上,根据新的产业发展趋势,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纳入支持范围。二是在项目管理上,增加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预算评审有关要求,在前端通过“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双层把关,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三是在支出安排上,对据实结算类和建设任务类项目,采取压茬进行、分年度安排等措施,缓解当年预算支出压力。

第三章“预算执行”。9条内容,对资金申报、分配、下达、支付等内容作出规定。本次修订内容:一是根据省政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求,严控当年增支政策,确需增加的通过调整既有预算结构解决。二是落实“抓两头、带中间”的预算管理要求,增加了各级财政在项目申报、资金审核等环节中的职责要求,以及资金分配意见经部门审议确定前须商财政部门同意等内容。三是要求部门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则上应在当年9月底前全部形成支出。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4条内容,对资金监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等内容进行规定。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增加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和按比例压减预算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2条内容,对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等内容作出规定。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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