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高级会计师 梁彩霞
近年来,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将工业经济作为“头号工程”,提出了制造业强省、数字强省等战略目标。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有效支持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实施,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的适用范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增强了资金管理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对于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聚力支持我省工业经济“头号工程”,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主要变化及亮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范围更加精准。《管理办法》对资金支出范围进行了明确,突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导向,支持我省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特别是根据新的产业发展趋势,将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元宇宙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纳入支持范围,将更加有利于支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我省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是预算管理更加科学。《管理办法》根据“管两头、带中间”的预算管理要求,增加了各级财政在项目申报、资金审核等环节中的职责要求,明确要求部门资金分配方案应商省财政厅初步同意后,再履行“三重一大”程序,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加强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跟踪监控,增强资金分配的严谨性,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绩效导向更加明确。《管理办法》中明确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在编制专项资金任务清单时应同步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绩效目标,从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合理确定工业转型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确保可量化、可评估,并将其作为预算申请和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实现定期更新和滚动管理。项目管理上,增加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预算评审有关要求,在前端通过“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双层把关,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