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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吊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8 18:01 浏览次数: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吊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鲁财监〔2025〕13号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规定,山东省财政厅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吊销执业许可、对2名注册会计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东新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存在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且在山东省财政厅开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受理投诉举报核查中,多次被发现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报告等问题。鉴于该所屡查屡犯、违规出具的报告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山东省财政厅依法依规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00元、罚款36000元并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奎志作出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二、山东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且在山东省财政厅受理投诉举报核查中,多次被发现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报告等问题。鉴于该所屡查屡犯、超出胜任能力出具大量报告、违规出具的报告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山东省财政厅依法依规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00元、罚款17700元并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盛作出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三、山东锐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连续两年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且出具的多份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问题。鉴于该所屡查屡犯、超出胜任能力出具报告,山东省财政厅依法依规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800元、罚款54000元并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下一步,山东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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