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丨《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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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6-17 10:20 浏览次数:

现将《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25〕9号)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鲁办发〔2014〕6号,以下简称《办法》)。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要求不断变化,会议费管理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一是新修订或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等,对会议费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二是日益普遍的线上会议费用管理亟待规范;三是《办法》在会议类别界定、会议计划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二、起草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3.《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14号);

4.《财政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

三、修订内容

(一)完善会议分类。在保持三类会议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将“二类会议”调整界定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市党政负责同志或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除一类会议之外的全省性重要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确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将“三类会议”范围由“各单位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调整为“除一、二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会议”,将“以会议形式组织、履行会议审批程序的小型专题会、座谈会、评审会等”纳入“三类会议”管理。

(二)规范线上会议。对线上会议的适用情形、开支范围、核算列支等予以明确。其中,规定线上会议应当选择现有已建成的单位内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以及省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等。

(三)强化源头管控。一是新增会议计划管理有关内容,明确各类会议应编制会议计划,履行审批程序。二是新增严控会议数量和规格有关内容,明确“加强对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相同会议的统筹”等。三是调整会议天数有关内容,规定“安排分组讨论的二类会议不超过1天半”等。


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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