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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5 10:4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11370000004504900J/2025-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财政厅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SDPR-2025-0130004 成文日期: 2025-06-22
有效性: 有效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财法〔2025〕1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3号)、《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司〔2020〕48号)等有关规定,经对《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继续执行,新登记号SDPR-2025-0130004。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2日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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