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会〔2025〕44号
姜晓霞、郭金伟、谢红梅、牛钢义、闫瑞霞:
关于申请山东山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山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山东山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姜晓霞(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600060004)、郭金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600080010、谢红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600060036)、牛钢义(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600060035)、闫瑞霞(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600060005)。
三、山东山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姜晓霞。
四、山东山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508号名士豪庭4号市级公建1-1707。
五、山东山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