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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山东凯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9-05 15:22 浏览次数:


于丛林、贾峰

关于申请山东凯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山东凯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山东凯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于丛林(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10159)、贾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10237)。

三、山东凯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于丛林

四、山东凯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港城东大街289号3202

五、山东凯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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