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会〔2026〕56号
孙永华、徐作浩:
关于申请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孙永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180047)、徐作浩(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600220008)。
三、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孙永华。
四、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锦城社区北宫东街以南金马路以东金华苑21-13-3。
五、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