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6年10月30日受理了山东安政振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安政振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刘丽梅。
四、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项目4、5号楼5-2602。
五、各股东/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1-51769970
通信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1813室
邮 箱:zckjssj@163.com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30日
山东安政振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家/地区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 ||||||||
刘丽梅 | 370200370056 | 中国 | 否 | 否 | 否 | 19.8 | 19.8 | 是 | 是 |
周蕾 | 370200660006 | 中国 | 否 | 否 | 否 | 8 | 6.4 | 是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