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会〔2026〕52号
刘海、魏磊:
关于申请锦胜(济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锦胜(济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锦胜(济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刘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300110026)、魏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1200100016)。
三、锦胜(济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刘海。
四、锦胜(济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阳光新路67号欧亚大观商都A、B、C楼B2-2016-B区-05(一址多照)。
五、锦胜(济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