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6年10月8日受理了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誉成达会计师事务所(潍坊)(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孙永华。
四、经营场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锦城社区北宫东街以南金马路以东金华苑21-13-3。
五、各股东/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3日。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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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