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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济南岳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10-09 09:55 浏览次数:

鲁财会〔2026〕48号

张冬梅、刘九忠:

关于申请济南岳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济南岳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济南岳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张冬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200660001)、刘九忠(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410064)。

三、济南岳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张冬梅。

四、济南岳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小马村1-25号。

五、济南岳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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