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东会计信息专题 > 行业管理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注销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3 16:38 浏览次数:

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为37050024,主任会计师:杨德琳)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于202633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经审议,我厅决定注销该所执业许可证书,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执行。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自执业许可被注销之日起,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并应当自执业许可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202632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