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关于促进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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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促进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6-08-10 16:17 浏览次数:

为促进全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基金〔2026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具体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调研,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立足我省工作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强化政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促进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6部分16条措施。

(一)总体要求。明确以培育耐心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健全完善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全链条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多层次、分领域、全周期投资基金体系,深化金融与科技、产业、人才的融合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支撑。

(二)畅通产投对接渠道。一是建设省投资基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政策汇集、信息发布、线上推介、投后赋能、便利化服务等功能,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二是完善基金与项目线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投资基金库、重点项目库,依托基金平台实现基金库与项目库实时互通、精准匹配。三是健全基金与项目线下对接机制,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推动基金、机构与优质项目精准对接、加快落地。

(三)促进资本有效集聚。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央企和外省市优质投资机构等外部优质资源,形成资金合力。二是统筹用好各级国有投资基金资源,加强与市场化投资基金协同联动,助力重大战略实施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拓宽投资基金募资渠道,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等业务,推动风投创投集聚发展,吸引更多投资机构入驻和展业投资。

(四)构建行业良好生态。通过优化行业准入与服务流程、培育壮大本土基金管理机构、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制度体系、提升国有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健全尽职容错免责与差异化考核机制、强化人才引育与服务保障等措施,为投资基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畅通基金退出渠道。优化基金退出方式,支持投资基金通过被投企业IPO、并购重组等方式退出,鼓励企业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加快发展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提高资本周转效率。

(六)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部门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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