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山东省资源税部分税目税率调整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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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资源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单位起草了《山东省资源税部分税目税率调整方案》,拟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进行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山东省财政厅。
电子邮箱:cztszc@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
2.关于《山东省资源税部分税目税率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7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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