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厅门户网站(http://www.czt.shandong.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51769647;传真:0531—51769531;电子邮箱:xxgksc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人民群众需求,积极谋划、主动创新,不断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000余条,省级以上重点新闻媒体发布财政报道3600多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1场,出版《山东财政》期刊24期,集中公开财政改革发展成效。

(一)聚焦重点领域,及时发布财政信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及时规范做好主动公开。通过“山东省预决算公开平台”,持续规范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及58个配套细则文件,明确责任处室、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供pdf和word两种下载模式,方便社会公众“一目了然、一键通办”。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7次,逐项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更加方便用户使用。组织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设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资金信息,推动1630亿元财政直达资金惠及超过1亿人次、5万户企业。联合税务部门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编印惠企利民财政政策宣传册,借助“四进”工作组等力量,点对点地解难题,推动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聚焦公众关切,积极解读财政政策。更加注重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重大政策、重要举措、重要数据等进行实质性解读,增强解读的实际效果。一是重要政策解读形式多样。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均采用图片表格、简明问答和媒体解读的形式深入解读,让群众愿意读、易理解。二是重要数据展现直观明了。将按月公开的财政收支情况全部以图表形式展现,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三是重要会议公开一图速览。在常态化公开部门办公会议的基础上,将每次会议纪要做成一图速览模式,会议时间、会议议题和会议决策等信息一目了然,方便用户快速获取干货。同时,认真梳理总结群众留言咨询频率高和网站点击率高的信息,分类归集建立财政政策文件库和互动交流知识库,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三)聚焦公开渠道,全力加强平台建设。统筹运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微一端”三个平台,打造全媒体、立体化公开渠道和为民服务“窗口”。一是用好门户网站。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为重点,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效应。2021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文件270件,累计办理“业务咨询”349件,受理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242件,答复率和满意度均为100%。二是借力新闻媒体。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策划专门选题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刊发,不断提高财政工作影响力。联合财政部,邀请10家央媒对我省专项债券使用等专题进行专访,30多家被访单位现身说法,促进了重点任务落实,提升了财政政策知晓度。三是打造新媒体账号。优化“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重点开设“微服务”“微公开”“微解读”三个政民互动版块,并与门户网站实现互联互通,强化公众号办事服务功能。2021年,公众号累计发布稿件375篇,关注用户突破110万人。

   

(四)聚焦公开长效,持续推进机制优化。一是纵向贯通机制。将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办公室作为牵头处室,安排1人专职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对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责,厅内每个处室和各市、县财政局都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落实,省市县三级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更加高效有力。二是横向协同机制。建立厅内跨处室联合工作机制和厅外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三是内部管控机制。实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降低信息公开风险。实行公开质量审查制度,对公开事项办理不认真、不规范的,一律退回处室重新办理。四是外部反馈机制。注意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比如,明确要求对于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必须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等进行座谈论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要形成图文资料与汇报材料同时提供,提升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19

1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68.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进行“流程再造”,确保答复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努力让申请人满意。针对疑难件办理,建立依申请公开协查机制,加强与相关地市、部门的会商联系,提高答复精准度。全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96件,同比增长12.5%。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8件,当面申请3件,通过信函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资金信息、财政预决算数据、财政政策文件等方面。申请人多来自高校师生、社会个人,申请目的多与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及自身生产生活有关。

在答复的申请中:属于同意公开40件,占41.67%;

同意部分公开10件,占10.42%;

不予公开2件,占2.08%;

无法提供43件,占44.79%;

不予处理1件,占1.04%。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4

0

0

0

2

0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2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0

0

0

0

0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4

0

0

0

2

0

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政策解读还不够深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对此,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加力、主动谋划,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结合财政重点工作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再分类、再细化,方便用户检索和使用。二是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在扩大解读范围的基础上,丰富解读形式,提高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的比例,让群众对财政政策愿意读、容易懂。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财政政务公开纵向贯通,一竿子插到底。健全公开质量审查制度,对公开事项办理不认真、不规范的,实时督促提醒、及时整改,确保规范、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本机关结合2021年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1/6/30/art_10586_10296963.html),明确公开内容,压实公开责任,紧扣重点领域发布财政信息、强化解读回应,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共承办人大建议156件、政协提案121件,均于7月上旬按期完成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在办理答复过程中,注重加强沟通对接,认真倾听代表委员的呼声,采取厅领导带队走访、调研座谈、电话了解等方式,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回应,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办理结果已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详见链接:http://czt.

shandong.gov.cn/col/col184950/index.html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群众留言咨询频率高和网站点击率高的信息,分类归集建立财政政策文件库、互动交流知识库,上线智能问答服务,修订完善制度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建立财政政策文件库,按照会计管理、政府采购、减税降费等类型将不同的财政政策装进不同的口袋,并实现按发布时间选择,方便用户按需快速查询使用。二是建立互动交流知识库,涵盖会计管理、政府采购、非税缴费和财政电子票据四个方面,公开常见问题及解答100余条,仅上线当日点击率就达到1500余次,极大满足了群众需要。三是上线智能问答服务。在厅门户网站和“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上线“山东会计管理智能助手”,涵盖6大类会计业务问题,以智能问答的形式为会计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四是优化决策公开机制。修订厅机关会议制度,明确要求对于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事项,必须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公众、媒体等进行座谈论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要形成图文资料与汇报材料一并交办公室提升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出思路、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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