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至省财政厅。纸质版报告应签字盖章,电子版报告发送至邮箱zd1607@126.com或刻录光盘随纸质版一起报送。
二、我省使用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进行填报,软件及常见问题解答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左侧“在线服务-软件下载”栏目下载。如遇技术问题,可参考常见问题解答,或拔打技术支持热线400-119-9797转8寻求帮助。
三、本次工作采用“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省直各部门的监督指导,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市直部门和所辖县(区、市)的监督指导。
四、联系方式: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0531-82669793、82920823(传真);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1616室,邮编:250002。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附件1 单位报告
6.填报软件
7.操作手册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