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厅门户网站(http://www.czt.shandong.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82669647;传真:0531—82929449;电子邮箱:sdcz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马洪基金会组织的政府政务公开评选中,山东省获金秤砣奖。其中,财政民生支出作为评选的重要指标,得到充分肯定。
(一)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公开。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通过厅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主动发布财政信息,不断提升财政透明度。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100余条,借力财政部门户网站“地方新闻联播栏目”发布财政新闻2000余条。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落实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的政策文件比例、厅长办公会议题公开率均达到100%。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度公开。在厅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财政扶贫政策”等8个专栏,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2019年创新谋划公开了四个方面的财政信息。
1.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将“漫灌式”宣传和“滴灌式”辅导相结合,建立政策宣传多式互联制度,借助报刊、网络等渠道策划减税降费专题宣传,编写重点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制定惠民利企政策清单,扩大政策知晓面。组建减税降费咨询服务团队,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服务,现场解答政策问题,现场辅导办税操作,实施错峰预约,解决申报拥堵、等待时间长的难题。
2.公开预算绩效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了61个省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是省财政厅连续第三年公开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组织113个省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绩效信息公开的部门数量和专项资金规模较去年大幅提升。组织64个部门公开了7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3.举办基金项目推介会。启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进基层“双基”对接活动,先后举办9场基金项目推介会,为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与相关市的重点项目牵线搭桥。集中推介优质项目402个,达成意向投资131个,基金投资额234亿元,实现基金投资与项目发展双赢。
4.围绕政务公开要点发布重磅新闻。全年多渠道发布反映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的宣传报道2256篇。其中,《人民日报》刊发《公共产品吃香+社会资本抢滩 PPP正在山东蓬勃发展》;《经济日报》头版刊发《山东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小微》《激励金融机构助推经济发展山东财政创新机制积极作为》;《中国财经报》头版头条刊发《用流程再造“砸实”制度创新——山东省财政推出4+11工作流程再造体系打造优质高效便捷政务环境》《部门市县有了更大决策权自主权——山东实施省级预算管理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山东建立预算绩效管理“1+2”制度框架》《山东“三推进”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山东扎实落实县级“三保”》《山东“六到位”确保减税降费落地开花》《山东开启“智慧财政”新时代》,对山东财政改革起到了有力的宣传推动作用。
(三)围绕解读回应创新公开。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规定,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深度解读政策内容。今年以来,累计发布44件国家和省级层面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规范性文件解读比例为100%。积极利用报刊、电视、杂志等多种媒体,通过撰稿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公开财政信息,解读财政政策。全年共举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3场,其中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3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梳理编制《财政惠民利企政策清单》,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制作图文解读等方式,创新拓展解读形式,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获得广泛好评。2019年省两会期间,制作H5动画“掌上账本”、《预算草案解读》等系列资料,解读民生政策,形式新颖,传阅范围广泛。
(四)围绕群众关切用心公开。打造形成厅门户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微博微信等全方位、立体化互动交流模式,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网民咨询,回应公众诉求。一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对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增设“头条”“资讯”“他山”“基层”“荐读”等条目。全年通过“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0余条,政务微博230余条。设置“微服务”“微公开”“微解读”三个栏目,将有奖发票、非税缴费、政府采购、会计人员信息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搬上“微平台”,提升“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美誉度。改版升级后粉丝量翻了两番多,由改版前的1.2万人跃升为6.8万人。二是参加大型访谈活动。连续10年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今年共参加“阳光政务热线”2次。全年参加《问政山东》2次,各有关处室、单位积极准备、强化落实,针对节目反映问题压实责任、跟踪督办、举一反三,节目反映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全年共办理厅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和业务咨询400余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受理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来件142件,按时回复率与满意率均为100%。2019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54件、政协提案94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已答复的人大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标注为“A”的有90件,占58.4%;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标注为B的有58件,占37.7%;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标注为“C”的仅有6件;已答复的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标注为“A”的有46件,占48.9%;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标注为B的有39件,占41.5%;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标注为“C”的仅有9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五)围绕机制保障强化公开。调整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举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厅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将财政信息公开纳入《山东省财政厅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严把风险防控关。印发《山东省财政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共7类、25项,提高了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4 | 43 | 4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减2 | 3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6 | 0 | 4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0 (中央42+省级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9 | 545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80件,同比减少20%。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8件,通过信函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资金信息、征地拆迁补偿、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信访举报等方面。申请人多来自高校师生、律师事务所及社会个人,申请目的多与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及自身生产生活有关。
在答复的申请中:属于同意公开39件,占48.75%;
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5%;
因属于国家秘密,不同意公开3件,占3.7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25件,占31.25%;
因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补正说明,不予受理9件,占11.25%。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2 | 1 | 0 | 0 | 13 | 0 | 7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9 | 0 | 0 | 0 | 0 | 0 | 3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1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1 | 0 | 0 | 13 | 0 | 2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6 | 1 | 0 | 0 | 13 | 0 | 8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这项工作总体上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与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高。比如,在利用好厅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上不够主动,不少厅内处室存在“推一推,动一动”或者“有公开需要时再动”的现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向省直部门间征求意见多,而征求相关社会公众意见方面做得比较少。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广。在会议公开方面,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次数较少。厅长办公会议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三是基层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大。目前更多地强调横向处室方面的沟通配合,对纵向省市县系统内的监督指导方面做得还不够。部分基层财政部门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距离。对此,省财政厅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组织形式。横向上,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牵头处室,安排1人专门负责日常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法规处、税政处、预算处、农业农村处、预算绩效管理处、PPP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建提案办理、财政“放管服”、减税降费、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信息、扶贫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财源保障评价中心负责网站的技术保障。纵向上,建立全省财政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各处室都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综合科长为信息公开联络员,各市和省直管县财政局也都明确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充分利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中国山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山东发布”和“@山东财政”政务微博微信三个平台,主动发布重要财政活动和重大财政决策部署信息,及时进行重要财政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做好财政信息的通俗化解读工作。
三是创新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动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放管服”、扶贫资金政策、财政涉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创新公开机制。1.风险防控机制。将财政信息公开纳入《山东省财政厅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严把风险防控关。2.解读回应机制。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题栏目,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在政策制订同时制定解读方案,3个工作日内上载发布有关解读材料,便于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执行和监督。3.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4.日常培训机制。举办了全省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和财政部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导授课,提高了全省财政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