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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16:22 浏览次数:

各市(不含青岛)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9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范围为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县各级部门下属单位应单独编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部门应审核汇总本级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形成部门汇总报告,乡(镇)政府作为一个主体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软件、时间和形式

(一)编报软件

编报软件请于5月7日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安装。软件运行环境要求Win7以上版本系统,国产计算机目前无法安装。编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内部控制报告模板、操作手册和审核说明,避免错填、漏填,如遇技术问题,可参考常见问题解答(详见网站通知附件)。

(二)编报时间

省直各部门、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各市财政局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财政厅。

(三)编报形式

本年编报采用无纸化方式,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在软件中录入数据,务必点击运算、全审,审核无误后生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1)或《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2),打印报告封面并签字盖章,扫描后以“添加附件”方式回传至软件中,最终传出.jio格式电子文件,并及时上报。

其中:1.下属单位填报单户表(软件内为红色圆圈标识),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电子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汇总。2.无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填报单户表(软件内为红色圆圈标识),无需汇总,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电子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3.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填报单户表(软件内为红色圆圈标识),同时汇总本级和下属单位的单户表,生成汇总表(软件内为蓝色方形标识),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电子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4.各市财政局汇总同级各部门及下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生成汇总表(软件内为蓝色方形标识),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电子文件报省财政厅。报省财政厅的方式为将.jio电子文件发送至通知所列邮箱,涉密信息通过光盘报送。

三、编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各部门、单位的汇总、审核和指导;各部门负责对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做好汇总、审核工作;各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编制、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应参考2021年决算报送范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市、本部门单位“应报尽报”。

(二)加大审核力度。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新增“报告审核情况”,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单位应审核报告材料、封面数据的规范性,与决算报告核对“年末在职人数”“应上缴非税收入金额”“实际上缴非税收入金额”“本年支出预算金额”“本年实际支出总额”“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实际采购金额”“年度实际投资额”,与国有资产报表核对“年末总资产账面金额”“固定资产本期减少额”,确保数据一致。各市、各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及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数量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在地区(部门)汇总报告第二部分“审核情况”中写明报送内控报告单位数量、报送决算报告单位数量和抽取检查单位数量,以及审核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审核要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对于往年易错的地方予以重点审核,比如报告涉及金额为“元”误填为“万元”的问题,项目、合同金额与数量填写位置颠倒的问题等。

(三)开展总结分析。各部门、单位应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分析工作,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应认真整改,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各市应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积极报送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从组织情况、报送数量、报告质量、创新应用等方面,对各市、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四)遵守保密规定。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编报单位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对确定为涉密或敏感的信息,其收发、传递、保存等要符合相关保密要求,涉及的敏感信息,应通过光盘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联 系 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吴敏

联系电话:0531-51769793、51769574(传真)

电子邮箱:wuminscz@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模板).doc

                 2.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模板).doc

          3.2021年度内控软件安装包

          4.2021内控报告操作手册.zip

         5.常见问题解答及技术支持.doc

         6.2021单位内控报告审核说明.doc

         7.2021地区(部门)内控报告审核说明.doc

          8.乱码请用这个WPS2012安装包,不要升级!.zip 

          9.最新参数.rar(解决单位层面政府会计改革填写与生成报告不一致的问题)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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