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我们结合电子交易活动新特点,依据国家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推进电子化交易的相关管理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必要性
随着政府采购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进程不断加快,电子交易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显著提高。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处制定该《办法》,旨在规范电子交易行为,细化采购活动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二、主要依据
《办法》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三、《办法》主要框架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涵盖总则、交易系统、交易规程、监督管理及附则,适用于全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活动的全流程管理。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第二章“交易系统”共4条,明确交易系统部分规定系统建设标准、核心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第三章“交易规程”共15条,明确交易规程部分细化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共6条,明确监督管理部分明确监管职责、风险防控和违规处理。第五章“附则”共1条,明确《办法》有效期。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明确系统建设单位。明确由省财政厅负责全省电子交易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定全省统一的数据规范、业务标准和技术规则。二是健全交易运行机制。依据财政部最新规范要求,优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机制,明确采购计划获取、文件编制、投标响应、在线开标、电子评审、资料归档等各环节操作规范。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责任、采购各参与方主体责任和运维单位安全保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闭环。
点击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