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
原山东师范大学网络中心主任 申乃和
近年来,山东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积累了海量交易数据,具备了向智能化、精准化监管与服务升级的发展基础。随着电子化进程的不断深入,AI、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适应新发展要求,山东省财政厅制定《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部署、立足山东实际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成果和现实需要。
《办法》共五章三十条,聚焦构建全流程电子交易管理体系,创新亮点突出:一是聚焦整合协同,打破信息壁垒。通过强化不同交易平台间的技术标准衔接与统一,推动数据协同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为交易效率提升与监管数据分析提供坚实支撑,让数据要素在政府采购领域充分流动。二是明确权责边界,筑牢公平防线。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全链条防控的监管机制,清晰划定电子交易活动的合规红线,避免监管真空,为防范不正当竞争提供制度保障,为中小企业平等参与保驾护航。三是规范交易全流程,守护公正底色。细化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流程、档案管理等各环节标准化要求,以流程规范保障采购活动全程公开透明、竞争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的出台实施也将在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升交易效能、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一是提升交易效率,降低参与成本。全程电子化大幅简化线下繁琐程序,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制度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参与竞争。二是维护市场公平,保障主体权益。通过提升交易透明度、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创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各类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管效能。依托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技术,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警、事中监控转变,保障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点击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