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各省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深化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22号),健全完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提升单位管理会计工作水平,助推管理会计在新时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研究起草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征求意见稿)》《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06号——标杆管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转发如下,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69793
电子邮箱:wuminsc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 250002
附件:1.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征求意见稿).doc
2.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406号——标杆管理(征求意见稿).doc
3.《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5号——生命周期成本法》等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