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6-10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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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26〕17号)已正式印发,是规范我省残疾人事业财政资金使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重要制度文件。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康复和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9〕28号)部分条款已不适用当前形势,其依据的政策制度也已出现变化,需予以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体育、助学等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厅会同省残联共同研究、反复协商,对鲁财社〔2019〕28号文件有关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共计五章、20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制定依据、定义及部门职责分工。第二章“预算编制”,主要是明确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预算编制程序、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及资金投向、支出内容。第三章“预算执行”,主要是明确资金测算方式方法、测算公式、资金下达时间、市县配套资金要求及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主要是明确预算执行、绩效运行、信息公开、审计监察等监督事项。第五章“附则”,主要是明确实施起止期限。
点击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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