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山东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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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山东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6-10 17:24 浏览次数:

杨素雯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副研究员


为规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制定《山东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二十六条,全面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职责划分、使用范围、分配方式、预算执行、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规范化管理体系。核心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公益惠民导向。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方向严格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明确资金核心保障方向,重点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以及殡葬服务、地名公共服务等社会福利公益项目。严格划定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明确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边界,确保公益金全部用于民生公益事业。

二是规范资金分配流程。《办法》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方式,明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以因素法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部分改革任务较重的支持领域采取项目法分配。实行因素法分配的福彩公益金结合工作任务、财政困难程度、工作绩效综合测算。

三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好事前绩效评估、运行监控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运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阶段性完成任务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重要依据。


点击查看对应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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