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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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11号)等规定,省财政厅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山东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1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山东省财政厅。
电子邮箱:cztjrjgc@shandong.cn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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