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办公地点: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王进,联系电话:0531-51769583。
业务咨询:0531-51769904(综合业务)
0531-51769912(文件收发)
0531-51769907(机要信访)
(二)政策调研室。研究提出贯彻省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业务咨询:0531-51769916(综合业务)
(三)综合处。分析预测全省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省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负责人:王道昌,联系电话:0531-51769957。
业务咨询:0531-51769850(综合业务)
0531-51769865(财政票据业务)
0531-51769571(其他业务)
(四)法规处。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省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人:陈茜,联系电话:0531-51769737。
业务咨询:0531-51769860(财政法治工作)
(五)税政处。研究提出实施全省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省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实施办法,承担省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省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省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闫鲁宁,联系电话:0531-51769126。
业务咨询:0531-51769724(税收政策)
0531-51769620(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
(六)预算处。研究提出全省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省中期财政规划。组织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省对设区的市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人:宋卫雯,联系电话:0531-51769573。
业务咨询:0531-51769722(省级预算管理相关政策)
(七)基层财政管理处。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县(市、区)财政预算。承担对省财政直管县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承担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肖丽辉,联系电话:0531-51769675。
业务咨询:0531-51769682(综合业务)
0531-51769717(乡镇财政管理)
0531-51769990(市县财政体制相关政策)
0531-51769718(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业务)
(八)国库处。组织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省级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省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省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省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承销有关工作。负责人:王昱东,联系电话:0531-51769993。
业务咨询:0531-51769714(综合业务)
0531-51769703(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省级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0531-51769649(省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省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市县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人:王凤芝,联系电话:0531-51769637。
业务咨询:0531-51769151、51769834、51769931(综合性政策业务)
0531-51769590(代理机构管理有关政策)
0531-51769643(评审专家管理有关政策)
0531-51769834(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
0531-51769143、51769895(投诉处理有关政策)
(十)经济建设处。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省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负责人:戴丽华,联系电话:0531-51769118。
业务咨询:0531-51769758(综合业务)
(十一)行政政法处。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全省法院、检察院、审计系统经费保障和预决算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人:杨晓黎,联系电话:0531-51769161。
业务咨询:0531-51769733(省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等相关政策)
0531-51769751(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省直机关外宾接待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相关政策等综合业务)
(十二)科技教育处。承担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人:王旭东,联系电话:0531-51769535。
业务咨询:0531-51769748(综合业务)
(十三)社会保障处。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省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负责人:李鹏,联系电话:0531-51769109。
业务咨询:0531-51769529(综合业务)
(十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人:韩己峰,联系电话:0531-51769785。
业务咨询:0531-51769500(综合业务)
(十五)农业农村处。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张绍生,联系电话:0531-51769520。
业务咨询:0531-51769784(综合业务)
(十六)工商贸易处。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字山东”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负责人:李栋林,联系电话:0531-51769762。
业务咨询:0531-51769623(综合业务)
(十七)文化处(挂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处牌子)。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起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负责人:李丽,联系电话:0531-51769566。
业务咨询:0531-51769572(综合业务)
(十八)资产管理处。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人:臧传荣,联系电话:0531-51769550。
业务咨询:0531-5176954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
(十九)金融处。拟订全省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省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人:唐宁,联系电话:0531-51769557。
业务咨询:0531-51769807(综合业务)
0531-5176988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业务)
(二十)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处。拟订全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省财政厅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负责人:刘为民,联系电话:0531-51769961。
业务咨询:0531-51769849(综合业务)
(二十一)政府债务管理处。组织拟订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省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省和省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省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陈伟,联系电话:0531-51769536。
业务咨询:0531-51769106(政府债务管理政策)
0531-51769130(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业务)
(二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处。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市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人:侯效波,联系电话:0531-51769586。
业务咨询:0531-51769934(预算绩效管理政策)
(二十三)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处。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市县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省政府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业务咨询:0531-51769885(政府引导基金政策业务)
(二十四)会计处。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周晖,联系电话:0531-51769599。
业务咨询:0531-51769952(综合业务;高端会计人才培养)
0531-51769574(会计人员管理政策;会计职称考试、评审)
0531-51769793(会计准则、制度;内控建设)
0531-51769970(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0531-82669532(山东省会计学会、山东珠算协会业务)
(二十五)财政监督局。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人:张永涛,联系电话:0531-51769928。
业务咨询:0531-51769853(财政监督检查)
(二十六)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省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吴立行,联系电话:0531-51769559。
业务咨询:0531-51769817(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招聘咨询等)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张继宾,联系电话:0531-51769886。
业务咨询:0531-51769108(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十八)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刘国琴,联系电话:0531-51769862。
业务咨询:0531-51769653(综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