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报告可从厅门户网站(czt.shandong.gov.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82669647;传真:0531—82929449;电子邮箱:sdcz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理念,紧扣“发布、解读、回应、互动”四大主题,持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在省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公开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三个加强”,努力打造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办公室作为牵头处室,安排1人专职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对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责,厅内每个处室和各市、县财政局都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加强目标引领。印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细化任务,保障全年工作扎实推进。修订完善厅机关政务公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风险点、风险等级和责任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力度。三是加强认识提升。编写《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示范文本》等资料,整理《政务公开文件汇编》,将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等方面的38个政策文件,分6大类梳理成册,印发主要业务处室具体工作同志,消除不敢公开、不愿公开的思想顾虑,提升了财政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

(二)突出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开设“山东省预决算公开平台”,今年相继公开了113个省直部门的预算和决算信息,这是自2013年省直部门首“晒”账本以来,连续第7年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同时,“全口径”公开为目标,加快构建全面完整的预决算公开体系,目前省、市、县三级均已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管理等信息,实现了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全覆盖。

 2.推进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公开。发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政策落实操作指南》,涉及减税降费、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88项具体措施,便于企业快速获取政策“干货”。编制公布《财政惠民利企政策清单》,对205项惠民利企政策逐项列明政策名称、政策要点、责任处室、服务电话等,做到为民服务“一单清”。为更好地宣讲政策,高标准选派16个“服务队”,分别赴省属企业和各市开展实地走访服务,并要求各市同步组织所属县区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推动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围绕促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做到“漫灌式”宣传和“滴灌式”辅导相结合,既借力报刊、网络等媒体策划减税降费专题报道,又组建减税降费咨询团队提供“一对一”服务,有效扩大政策知晓面同时,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目录清单,将省市县三级收费项目全部纳入“一张网”,今年以来已对目录清单进行了5次动态更新,努力打造“阳光收费”。

4. 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今年,共有106个省级部门随预算公开了226个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中,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了全部公开,绩效目标公开的部门数量和专项资金规模较去年均明显提升。同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了37个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组织所有省直部门,首次公开3897个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得分和等级,实现了部门和项目公开双覆盖。

 5.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执行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制度,推动实现采购活动全流程公开透明,提高政府采购社会公信力。今年以来,仅省级就公开采购需求3468条,采购预算、采购文件5315条,采购结果5826条,采购合同15681条,履约验收2001条。为规范信息公开标准,今年优化调整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将供应商应知尽知情形全部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各参与主体的规范程度。

6.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梳理财政权责事项,逐项分类登记、厘清界限,形成《山东省财政系统权责清单(2020年版)》,明确界定财政6大类行政职权、42项行政权责事项,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更好地服务便民,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财政政策业务咨询”栏目,实现“网民一个口子提问,我厅一个口子办理”。针对网民反映集中的会计职称考试、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问题,设置不同模块,从入口环节即帮助网民作出选择,优化用户体验;梳理汇总提问率高、关注度高的问题,设置“热点问题”板块,方便网民浏览查阅。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统筹运用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打造全媒体、立体化政务公开渠道。一是用好门户网站。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为重点,不断优化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和无障碍浏览功能,提升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效应。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将全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与厅门户网站实现对接,个人或企业登录厅门户网站即可实现线上缴费,财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000余条,借助财政部门户网站“地方新闻联播栏目”发布财政新闻900余条;累计办理厅门户网站“业务咨询”400余件,受理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办事咨询来件208件。二是借力新闻媒体。围绕“八大发展战略”和打好财政攻坚“十场硬仗”,策划多个重点新闻宣传选题,积极争取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重点媒体刊发,不断提高财政工作影响力。今年以来,已在省级以上重点新闻媒体采用报道5900条次。其中,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采用215条次,财政部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采用342条次,《山东政事》采用115条次,《大众日报》采用341条次,山东广播电视台采用346条次。三是打造新媒体账号。优化“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重点开设“微服务”“微公开”“微解读”三个政民互动版块,提升公众号的办事服务功能。目前,公众号累计发布稿件近1500余篇,其中原创稿件872篇,关注用户突破50万人,近期日均用户增长数过千人。四是开辟书刊渠道。《山东财政》杂志每年出版两期专刊,集中公开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在免费向社会提供的同时,定期向上海财经大学、马洪基金会等全国知名智库寄送,不断加强与全国知名智库的交流互动,主动接受监督。


 

  

(四)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公开水平。一是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把信息公开要求融入办文办事程序,建立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要求处室对制发的每一份文件都标明信息公开选项,对不能主动公开的必须说明原因。规范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接办即发”,方便群众第一时间知晓。二是决策公开机制。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厅长办公会议制度。今年在研究制定支持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时,主动邀请武汉大学、省社科院专家学者参与讨论,提升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出思路、强监督、促落实。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协查机制,针对疑难件办理,加强与相关地市、部门的会商联系,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精准度。今年以来,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4件,按时回复率达到100%。四是解读回应机制。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题栏目,聚焦“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加强解读回应,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今年以来,已参加新闻发布会31场次,位列省直部门第一位,为财政与百姓“零距离”接触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2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6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

(中央43+省级8)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8

5435.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84件,同比在增长5%。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1件,通过信函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资金信息、征地拆迁补偿、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等方面。申请人多来自高校师生、律师事务所及社会个人,申请目的多与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及自身生产生活有关。

在答复的申请中:属于同意公开40件,占47.62%;

同意部分公开8件,占9.52%;

因属于国家秘密,不同意公开4件,占4.76%;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31件,占36.90%;

因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补正说明,不予受理1件,占1.19%。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3

 1





 8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1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83

 1





 8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3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广、公开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对系统内指导监督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对此,我们将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学习,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厅机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要点,全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构建透明阳光财政制度。

(二)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动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放管服”、扶贫资金政策、财政涉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三)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发布信息受众面。探索采用视频、音频、动漫动画等生动易懂的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让群众对财政政策和业务“听得懂”“信得过”。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组织政策制定参与者、熟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

(四)抓好公开制度基础建设。定期举办全省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大对厅机关和各市县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拓展政务公开督查方式,加强对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即知即改,推动全省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省财政厅共承办人大建议192件、政协提案116件, 已于8月底前全部按期完成答复,办结率为100%,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在办理答复过程中,注重加强沟通对接,认真倾听代表委员的呼声,采取厅领导带队走访、调研座谈、电话了解等方式,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积极回应,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在8月25日召开的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调度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政协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荣誉称号。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