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上午,李峰厅长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事项。纪要如下:
关于《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会议强调,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绿色税制的具体实践。此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调整,是前期水资源费改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充分考虑了国家政策授权和我省工作实际。税政处要牵头抓好试点实施,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安全利用方面的作用,确保我省改革试点继续取得实效、积累经验。
会议确定:由税政处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会前已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形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部门代表、企业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围绕上述文件发表意见建议,并将相关建议吸收采纳。
关于《山东省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会议强调,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本次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我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确定:由社会保障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资金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会前已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形式,邀请相关部门代表、企业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围绕上述文件发表意见建议,并将相关建议吸收采纳。
议定事项解读:《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