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深入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0 10:37 浏览次数: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落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对《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39号)进行了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入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3号)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注明“关于深入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机制的实施意见建议”字样)反馈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电子邮箱:qiwanjiang@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6950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邮编:250002

 

附件:

1.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山东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0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